上海期货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启动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启动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2022-06-10上海期货律师

  马若飞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启动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启动权的规定是什么


1、司法鉴定决定权的规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司法鉴定申请权的规定: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司法鉴定救济权的规定:


目前并没有被告方申请被驳回的救济程序规定。只是在检察院的相关规定中,有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案件承办单位的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鉴定意见与案件中其他证据相矛盾的;


有证据证明鉴定意见确有错误的;


送检材料不真实的;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其他可能影响鉴定客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


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多加注意有关的规定,因为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出现几率较少,所以对于法律上的规定,有关的当事人并不能知晓,所以自己要学会合理的运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问题的解决上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的。


二、法院委托鉴定的类型


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鉴定机构,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在检察机关侦查过程中,常用的专门鉴定主要有:司法会计鉴定、文书鉴定和“侵权”案的人身侵害或精神病的法医学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一项司法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通过解决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取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从而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鉴定对象是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鉴定与其它司法鉴定一样,需要通过检验检材获取鉴别判定专门性问题所需的信息。


文书鉴定


在文书司法鉴定中,委托鉴定是指公民个人、单位、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或案件时,对文件的真实性有异议,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依据。委托鉴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准备送检材料、填写申请委托书、签订协议、提供有效证件和缴纳鉴定费,最后领取鉴定书。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


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法院可以根据司法鉴定的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相关业务工作,比如委托医院进行声像、光学鉴定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时,一定要注意司法鉴定的严谨性和合法性,在委托协议中,对第三方司法鉴定的项目和种类进行明确规定,不得超出范围鉴定。






©2025 上海期货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